| 标的名称 | 中国(湖南)自贸试验区郴州片区海峡两岸合作示范区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电池产业园)配电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 ||
| 项目编号 | LYZB-2026016 | 最高限价 | 2804260.00元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26年07月13日 | 投标截止日期 | 2026年07月20日 |
| 标的所在地区 | 苏仙 | 标的所属行业 | |
湖南凌云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郴州市产投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国(湖南)自贸试验区郴州片区海峡两岸合作示范区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电池产业园)配电工程(项目名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中国(湖南)自贸试验区郴州片区海峡两岸合作示范区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电池产业园)配电工程
2、委托代理编号:LYZB-2026016
3、采购项目预算: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1 | 中国(湖南)自贸试验区郴州片区海峡两岸合作示范区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电池产业园)配电工程 |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1项 | 2804260.00元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相关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2.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中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拟任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承诺关键岗位人员按《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 〕208)要求保证人员按规定到岗履职。
2.3省外施工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6年7月10日起至2026年7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携带以下资料: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其它资格条件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湖南凌云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市青年大道11号湘南风情康居园19栋)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纸质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凌云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市青年大道11号湘南风情康居园19栋)。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3.1 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
注: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555577路 ent》(/)、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相关文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郴州市产投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1)联 系 人:段信伽
(2)电 话:17773528121
(3)地 址: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创新创业园2栋4楼405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凌云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1)地 址:郴州市青年大道11号湘南风情康居园19栋
(2)联系人:刘利文、王海云
(3)电 话:0735-8880904 139757777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