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关于39家拟起诉企业诉讼案件服务律师事务所单位采购的询价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最高限价 | 786400.00元 |
公告发布日期 | 2025年07月10日 | 投标截止日期 | 2025年07月15日 |
标的所在地区 | 苏仙 | 标的所属行业 |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39家拟起诉企业诉讼案件服务律师事务所单位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
3.采购总控制价:786400.00元。
4.采购截止时间:2025年7月15日18:00(北京时间)。
6.开标地点:郴州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诉讼范围
本项目起诉范围为39家拟起诉企业(附件:欠费企业需移交律所起诉明细表),包含一审、二审及强制执行。
三、诉讼费用控制价
根据《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文件标准计算,按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取低值的2.5折计算:314.57万元*0.25=78.64万元,即78.64万元。
实行包干按完成度逐步付款,金额支付按照一审支付三分之一、二审三分之一、强制执行三分之一进行结算。
四、选聘工作方式
符合资质的供应商进行询价。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满足询价条件,综合报价最低者中标。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了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如为委托代理人),提供了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的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和服务能力;
5.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9.供应商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10.项目负责人具备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六、询价文件要求
1.公司的基本情况(企业介绍、营业执照、专业资质证书);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如为委托代理人),提供了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截图并盖章;
5.加盖公章的报价函(收费依据文件及折扣、或包干价);
6.提供类似业绩(合同扫描件)及方案;
7.报名单位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承诺书;
8.文件封面请标注公司名称、联系人名称、办公号码;
9.拟建团队及相关人员证书。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并一式五份,采用牛皮档案袋封好并盖单位公章。参加报名的代理机构对其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
七、询价文件的递交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于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将询价文件送到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创新创业产业园2栋。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文件将予以拒收。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郴州市产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创新创业产业园2栋
3.联系人:李女士1340741028
郴州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0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政府采购编号: )的投标(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询问、质疑、投诉等相关事项;(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面)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面) |
说明: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全权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必提交本委托书。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
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二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 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